《河北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已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健全雄安新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,《细则》明确了参保范围、筹资标准及待遇保障等核心内容,旨在为失能人员提供稳定的护���保障。
分步推进,2028年实现全覆盖
《细则》确立了长护险制度的实施路线图。2026年10月起,率先启动单位职工、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参保工作;2027年底前,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;最终于2028年实现职工和居民群体全覆盖。
在筹资方面,长护险参照医保缴费基数执行。在职职工筹资费率为0.3%,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.15%,企业缴费部分通过调整基本医保费率平移,不额外增加负担,个人缴费从医保个人账户扣缴,职工实发工资不变。退休职工筹资费率为0.15%,由个人承担。城乡居民起步阶段费率减半执行,即0.15%,并计划用5年时间逐步过渡至0.3%。
重度失能优先,支付比例最高达75%
制度起步阶段,优先保障失能评估为重度失能(含重度Ⅰ级、Ⅱ级、Ⅲ级)等级的参保人员。参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居家护理或机构护理。
居家护理方面,基金支付限额为50元/小时,不同等级每月服务时长上限分别为:Ⅰ级24小时、Ⅱ级30小时、Ⅲ级36小时。机构护理方面,按床日定额支付,Ⅰ级40元/床日、Ⅱ级50元/床日、Ⅲ级60元/床日。
支付比例实行差别化政策。启动年度内,职工身份参保支付比例为70%,居民身份参保为35%。对选择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服务的,支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。结合连续参保激励政策,建制之初职工最高报销比例可达75%,居民最高可达42%。
定点管理,已确定4家评估及10家服务机构
新区对长护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。目前,已确定4家定点评估机构和10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。失能评估申请可由本人或监护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,经审核通过后由定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。
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将提供国家统一的项目,包括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(如协助进食、沐浴等)和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(如常规换药、吸痰等),确保失能人员获得专业、规范的护理服务。